▼▲圖/資料照片
▲圖/翻攝自許慧欣臉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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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院審理時,蘇女坦承犯法,但因雙方未告竣息爭,依散布文字中傷罪,判刑3月,如易科罰金,兩邊沒有上訴,全案確定後,北檢日前令蘇女到案執行,蘇女繳交9萬元罰金,全案履行完畢。(編纂:潘千詩)
歌手許慧欣的父親許俊明3年前被「婚紗女強人」蘇愛珠指控,涉「假買屋真騙財」翻譯許父認為名望受損,指控蘇女波折名譽。蘇女於審理時認罪,被依誹謗罪判刑3月,得易科罰金,因兩邊都沒有上訴,全案確定。台北地檢署日前通知蘇女到案執行,蘇女繳交罰金,全案履行終了翻譯
社會中間/綜合報道
蘇愛珠是連鎖婚紗店「珍琳蘇」的開創人,有「婚紗鐵娘子」之稱。2015年間,蘇女向《時報周刊》爆料,稱她在2013年間付了7200萬元,向許慧欣的爸爸許俊明、許慧欣伯父許俊雄的小舅子林子原,購買許家在台北市大東路具有的房地產,沒想到對方1屋2賣,不只房子沒買到,錢也被坑了,還被警方栽贓成「黑道大姐大」。
蘇女爆料後,還指控林子原和許家人涉詐欺,但檢方認為,此事為民事膠葛,應另循路子解決,予以不告狀。過後,蘇女遭許俊明反控涉波折名望,經北檢調查,蘇女明知這個生意糾紛與許慧欣父親無關,卻指許父騙財,依妨害名望罪起訴翻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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